近期,從國內有關報道及莆田商檢局接到的包裝報驗看來看,部分出口產品生產企業已陸續從國外進口瓦楞紙箱用于出口商品的包裝,且批次和數量均呈上升趨勢。這一情況對國內出口紙箱生產企業無疑是個沖擊,同時也給各地商檢機構把關帶來了亟待解決的新問題。
按照原國家商檢局第3號令《出口商品運輸包裝檢驗管理辦法(試行)》(自1991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簡稱《辦法》第八條規定:對于國外提供用于《種類表》內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商檢機構檢驗的出口商品的運輸包裝容器,必須經過商檢機構或由國家商檢局認可的國外檢驗機構的性能檢驗。經檢驗合格后,并簽發運輸包裝容器性能合格單證,方準用于出口商品運輸包裝。然而,從各地反映的情況來看,目前進口的包裝容器主要是瓦楞紙箱的問題較多,這些紙箱在進出口時主要有以下三種現象:一是申請報驗開箱時,只有發票、提單、裝箱單三個附件,沒有合同和質保書等;二是有的批次的紙箱僅在該箱搖蓋處印一瓦楞紙箱質量保證章,無嘜頭;有的批次則是全空白的紙箱。這兩種紙箱在國內還得找一企業按指定嘜頭印刷后裝運出口商品;三是出口報驗時沒有該批紙箱的性能合格單,這些紙箱往往是無代號及生產批次,查驗時難以辨識其產地及產家。針對上述這些現象,筆者認為,以下幾個問題應當引起有關各方的注意:
一、商檢機構要依法嚴加把關。目前,商檢機構對出口商品運輸包裝容器生產單位實行出口商品運輸包裝質量許可證(以下簡稱質量許可證)制度,沒有質量許可證的企業不能生產出口商品包裝容器,也不能辦理包裝性能檢驗或鑒定合格單證,并且在出口紙箱上還應印有商檢部門規定的代碼、代號及生產批次。而上述提及的那些紙箱無嘜頭、無代碼代號及生產批次、無性能檢驗合格單證(以下簡稱三無)。針對這種情況,商檢機構應按照《辦法》第五條規定,依照有關性能檢驗規程進行抽查檢驗,經檢驗合格后,簽發該批容器性能檢驗合格單,還應要求印刷上相應的代碼代號及批次,以便日后商檢機構的鑒定、質量把關以及海關的查驗。否則,像這樣三無紙箱將來就很容易出現冒名頂替、以劣充好、張冠李戴(無質量許可證生產的出口紙箱冒充有質量許可證生產的紙箱)等情況。
二、用戶應熟知進出口紙箱有關規定和行情,切忌盲目進口。有些用戶對我國進出口紙箱的有關規定不太了解,對該附全哪些單證、該辦哪些手續也不甚了解,僅根據一些報道信息,片面認為進口的紙箱質量都比國內的好,紙箱價格(忽略了級別)也比國內便宜,手續會更簡便,周期會更短,然而,事實并不全是這樣。各地在擬定進口紙箱時,應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進行必要的市場調查。在有些地區,因地理位置、交通方便、進出口客商之間的特殊關系等原因,也許進口紙箱可行,而在另一些地區可能劃不來。例如,莆田某外貿公司從美國進口一批普通的雙瓦楞紙箱,用于裝運鞋子出口,該箱外尺寸(長×寬×高)分別為600mm×415mm×300mm,數量為3391個,每個紙箱加內格的價格為4美元(約是該地同等紙箱價格的3倍)。該批紙箱經商檢性能檢驗,雖然滿足該類出口包裝所要求的商檢行業標準,但耐破強并未達到其質量保證章中的指標,即BURSTING TEST 275 LBS PER SQINCH,即約1.9MPa,而實測只有1.7MPa。另外,這些空白箱,從進口再到出口,有關部門即使盡快辦理,那么報關、報驗、抽查檢驗放行所需辦理的手續和時間都是不可少的,加上需要印刷等,有時可能還會遇到一些意外的事,時間一緊,出口商家就急了。像上述這些普通的紙箱,就該地區多數有質量許可證的一二類企業來說,只要供求雙方商洽的質量要求與價格對應且合理,此類出口紙箱的質量是有保證的,就是一些更高檔次、印刷更精美、制作更精巧的銷售包裝,或是運輸銷售兩用包裝,本地企業的生產能力也是不成問題的。再說國內還有許多一流的大型包裝企業,沒必要舍近求遠,非得從國外進口。筆者沒有排外及抵制外箱的意思,總覺得當今像瓦楞紙箱還需進口(海關檢驗時也感到驚奇),心里有說不出的滋味,有關部門和企業該有何感想?
三、要加強宣傳工作。1.商檢部門要積極宣傳《商檢法》及其《實施條例》、《辦法》等有關包裝的規定,做到所有進出口單位家喻戶曉。針對各地所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關部門應及時制定相應的細則和措施,使各地商檢機構有法可依,便于把關。2.各出口包裝企業面對進口紙箱的沖擊和競爭,不要怨天尤人,無動于衷,而應同心同德,從企業管理、質保體系、經營策略等尋找自身的不足,用質量、價格、服務等事實事宣傳自己,擴大企業的知名度。筆者認為,將來我國加入世貿后,外企必然要光顧我國包裝市場,競爭要加劇,國內包裝企業必須看到這步棋,要想立于不敗之地,只有自我爭氣,快速發展自己,壯大自己,要自闖門路找市場,到江河乃至大海里去撈魚,不要在碗里搶魚。企業之間那些不正當的競爭,互相壓價,偷工減料等不良現象,必然導致出口紙箱質量的下降,不用說與國外同類包裝競爭,就是在國內也會砸招牌丟市場,其結果不僅害人而且害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