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歐盟雙指令
2003年2月13日,歐盟和歐洲議會頒布雙指令,即《關于在電氣電子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ROHS以及《關于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指令》WEEE。限制鉛、鎘、汞、六價鉻、多溴聯苯及多溴聯苯醚在電子電氣產品中的使用,同時也適用于相關的包裝材料。
② 尼技術標準(SS—00259)
索尼公司為了防止供應商提供的索尼產品部件或設備含有不符合環境管理的物質向索尼產品混入,索尼公司通過了SS—00259技術標準,對產品的鉛、鎘、鉻等重金屬以及有機氯化物、有機溴化物等有害物質進行了管制規定。該套標準的權威性逐漸得到了國際市場的普遍認同。
③.日本食品包裝用的印刷油墨標準(NL限制)
該標準以日本食品衛生法為基準,限制了180種造成公害物質危害系數較高的化學物質并且禁止作為生產油墨的原料。
④.香港《就指定產品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實施強制登記及標簽規定建議計劃》
該計劃規定了印刷材料含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限制,也將在珠江三角地區同時實施。
⑤ B1005—1998國家標準
該標準規定了印刷包裝食品材料的殘留溶劑總量<10mg/m2,其中,甲苯<3mg/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