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點】過去的一年,環保督查的“雷霆風暴”讓印刷包裝、礦業、化工、涂料等制造業企業心里“生不如死”。限產、限排、關停、漲價潮,單單是京津冀就有16.7萬家小散亂污企業被整治,無數企業直接倒在了環保風口上。
那些依然在咬牙堅持的老板們不禁問自己:還能堅持多久?環保到底還要查多久?怎么安排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據傳2018年才是致命的環保風暴的開始,那么新年伊始,小編給我們印包的企業們,貼心地提個醒吧!
這16種環保違法罰百萬,限產、停產整治、停業、關閉
一、面臨十萬至百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對排污單位實施停業、關閉:
1、超過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
2、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的;
3、通過偷排;
4、篡改;
5、偽造監測數據;
6、以逃避現場檢查為目的的臨時停產、非緊急情況下開啟應急排放通道、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的;
7、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
8、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也。
二、面臨被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9、依法應當申請排污許可證但未申請;
10、申請后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的;
11、排污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后未申請延續排污許可證;
12、延續申請未經核發環保部門許可仍排放污染物的;
13、被依法撤銷排污許可證后仍排放污染物的;
三、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依法責令停產整治
14、對于未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工業廢氣和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進行監測,或者未保存原始監測記錄的;
15、未按照規定安裝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
16、未按照規定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或者未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