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加快治理“大城市病”,打好藍天保衛戰、碧水攻堅戰、突出問題殲滅戰,按照《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修訂了《北京市工業污染行業生產工藝調整退出及設備淘汰目錄(2017年版)》(以下簡稱《目錄》)。
一、《目錄》所列主要是污染較大、能耗較高、工藝落后,不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工業行業和生產工藝,以及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設備。
二、《目錄》中條目后面標注年份的為退出期限,如(2017年)是指應于2017年年底前退出;未標注年份的應立即退出。
三、按照《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列入《目錄》的行業、工藝和設備,相關企業應當在規定期限內調整退出和淘汰;有關部門不得批準新建、擴建相關項目。
四、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節約能源、清潔生產、安全生產、產品質量、職業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促進列入《目錄》的行業、工藝調整退出和設備淘汰。
五、《目錄》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適時修訂。
部分行業及生產工藝:
(一)化工
1.有機溶劑型油墨生產(2017年)
2.有機溶劑型涂料生產
3.改性淀粉涂料生產
4.含有機錫的防污涂料生產
5.含三丁基錫、紅丹的涂料生產
6.有機溶劑型粘合劑生產(2017年)
7.有機溶劑型稀釋劑生產(2017年)
8.鈦白粉生產
9.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生產
(二)印刷
1.使用有機溶劑型油墨的塑料印刷工藝(醇類油墨除外)(2017年)
2.使用有機溶劑型油墨的絲網印刷工藝
3.傳統曬版工藝
4.使用有機溶劑型上光油的上光工藝
5.使用有機溶劑型膠粘劑的包裝、裝訂工藝
6.使用醇類添加量>5%潤版液或未對潤版液廢液進行回收處理的印刷工藝
7.使用煤油或汽油作為清洗劑的印刷工藝
8.使用苯胺油墨的凹版印刷工藝(九)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