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椰豐、天芝健、椰娘家、椰風谷、快樂福、椰旺……”當工商執法人員將多種椰汁包裝盒擺在面前時,記者發現這些品牌的椰汁外觀裝潢主要部分和整體印象很相近,都與“椰樹”牌椰汁的外觀裝潢在整體視覺效果上沒有實質性差異。“這些仿冒‘椰樹’產品包裝的椰汁一直困擾著我們,工商部門這一系列嚴打重拳,有效維護了我們企業的利益。”椰樹集團法律部部長吳梅說。
近期,全省工商部門共查獲了7宗侵犯椰樹牌椰汁商標專用權案件,總案值達763萬余元,7家企業受到行政處罰。
工商部門認為,這7家企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二)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規定,構成了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目前,這7家企業均已停止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