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4日,河北省《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3/2322-2016)發布并實施,要求醫藥制造、石油煉制、石油化學、有機化工、煉焦、鋼鐵冶煉和壓延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交通運輸設備制造、表面涂裝、印刷等重點行業實施VOCs達標排放限期治理,2016年底前完成全市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VOCs綜合整治工作。
該標準相對原有《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嚴格2-3倍,要求現有企業在2017年1月1日前必須完成污染治理設備升級改造,確保達標排放。
5月13日,為配合河北省《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的落實,廊坊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廊坊市2016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方案要求制藥、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交通運輸設備制造、表面涂裝等重點行業,其他VOCs污染特別嚴重的企業及場所,對照標準要求,采取排放控制措施,確保完成達標治理。
在明確治理任務的同時,《廊坊市2016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中也明確提出獎補措施,待中央、省、北京大氣治理專項資金下撥后,根據資金額度、治理項目總投資和治理完成時間,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通過驗收的企業實施階梯式獎補。
據了解,近兩年,廊坊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均不同程度下降,但是臭氧濃度卻不降反升,成為影響廊坊市空氣質量進一步改善的重要殺手。PM2.5特別防治專家小組對我市臭氧進行了源解析分析,認為VOCs是形成臭氧的重要前體物,VOCs排放導致臭氧濃度居高不下。為此,廊坊市政府要求加強源頭管控,自2015年起開展涉VOCs行業深度治理,結合省要求,參照天津地方標準開展深度整治。市、縣環保部門多次組織企業采取召開調度會、培訓會、技術研討會的方式,加大VOCs治理力度,并在媒體做了大量宣傳,涉VOCs企業做到家喻戶曉。
但是截至目前,仍有小部分VOCs排放企業,面對國家和省市出臺相關限排標準和嚴肅治理要求,仍然沒有增強法規意識,沒有增強社會責任感,還在觀望、等待,甚至推遲VOCs排放治理。
現如今,距離河北省《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3/2322-2016)限定的時間僅剩5天了。按照河北省和廊坊市的要求,2017年1月1日起,對年度內仍不開展達標治理的企業,將實施停產整治,采取斷水、斷電、清原料、清設備、清產品的“兩斷三清”措施,堅決停產到位。
據《廊坊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