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點】8月23日,據河南法制報報道,許昌市一家包裝廠員工劉某在工作時意外死亡。事發后,死者家屬悲痛萬分,情緒激動,將尸體停放在廠區門口,要求給說法,矛盾一觸即發。該如何收場?
網絡圖片,圖文無關
包裝廠員工取模板時發生意外,家屬將尸體停在廠門口討說法
8月4日一早,河南省許昌市某包裝有限公司的員工劉某的家屬將其尸體停放在該公司廠院門口,要求妥善解決。雙方情緒激動,矛盾一觸即發。
事情還得從7月31日說起。該包裝廠的員工劉某在上樓梯取模板時發生意外,當即送到許昌市人民醫院搶救,3天后因傷重不治身亡。后死者家屬與該公司多次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但均未達成一致,而且還發生了沖突。
廠方與死者家屬就賠償數額始終無法達成一致
8月4日,丁莊司法所工作人員聞訊后立即趕到現場,對死者家屬進行安撫、勸阻,同時對相關情況進行調查。經調查,雙方當事人對基本事實、死者死因都無異議,僅在提出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失費等賠償的數額上始終達不成一致意見。
在搞清楚雙方爭議的焦點后,司法所工作人員多次組織雙方調解,分別向雙方當事人講解了《民法通則》、《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明晰責任,在安撫死者家屬情緒的基礎上,針對雙方矛盾的焦點分別運用了“面對面”、“背靠背”等調解方法做工作。他們一邊對死者的家屬進行疏導勸說,一邊給該公司負責處理此事的代表做思想工作。
法官調解下終達成協議,包裝廠賠償死者家屬62萬
幾天來,司法所工作人員通過采用法情結合、換位思考等工作方法,最終使得雙方各讓一步,雙方于8月8日晚上自愿達成了調解協議:由該公司一次性賠償死者家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失費等所有一切費用共計62萬元整。
8月9日上午,雙方到丁莊司法所現場履行協議,并保證以后不再因此事發生糾紛。“真是太感謝你們了,要不是你們的調解,還不知道這事啥時候能解決呢!”死者家屬拿到62萬元賠償款后,拉著許昌市魏都區丁莊司法所工作人員的手感激地說。至此,一起意外事故死亡賠償糾紛,得到了快速、圓滿的解決。
一條人命或只值60萬,務必珍重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當地社平工資×6;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5年2月26日,國家統計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公布2014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8844元。故2015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28844元×20=576880元。
因《工傷保險條例》在全國統一執行,不管地處東部西部,抑或經濟發達落后,2015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全國統一標準為576880元。(來源:河南法制報、王律師法律陣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