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包裝印刷行業滿城風雨的美盈森收購引發的官司案件又有了新進展。美盈森被深圳市金之彩文化創意有限公司原股東西藏新天地投資合伙企業鬧得本公司要求盡快支付逾8600萬的收購尾款及利息。
7月5日,美盈森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16年7月1日收到深圳仲裁委員會送達的《仲裁申請書》等相關文件。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之彩原股東西藏新天地因金之彩公司股權轉讓合同糾紛向深圳仲裁委員會提交了仲裁申請。
新天地以美盈森公司違反相關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為由,向深圳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具體請求事項如下:
2013年10月26日,美盈森以2.87億元的對價收購西藏新天地投資合伙企業所持金之彩70%股權。
金之彩被收購后的2014年、2015年兩年都未能完成業績承諾,其中2015年更是出現約1000萬元的虧損,未能完成業績承諾。
2016年4月21日,美盈森于向深圳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請求裁決歐陽宣、西藏新天地、金之彩及時提供財務資料,辦理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證書等;請求裁決歐陽宣、新天地支付收購違約金2870萬元;請求裁決歐陽宣、西藏新天地支付因金之彩違反勞動法造成美盈森多支付的896.12萬元等。
2016年5月5日,歐陽宣對美盈森發起反訴,要求撤銷罷免金之彩董事長和董事的決議。
2016年6月8日美盈森收到深圳仲裁委員會送達的關于歐陽宣針對公司仲裁申請提交的《反請求仲裁申請》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