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檢驗檢疫局航交所辦事處工作人員在口岸查驗時,連續發現兩起使用偽造IPPC標識木質包裝案件。經調查,均是由于出口企業不了解相關檢驗檢疫政策而隨意使用了不合格木包裝。
自2014年9月1日起,出口貨物木質包裝全面停止使用國家質檢總局令第69號及第84號中規定的標識式樣,目前正在使用的已加施原IPPC標識的木質包裝,經檢疫未發現關注的有害生物,仍可視為合格。據初步統計,目前使用新版IPPC標識的木制包裝僅占查驗總量的10%左右。
上海檢驗檢疫局航交所辦事處在此提醒相關出口企業,選擇合格的木質包裝供應商,使用經檢疫處理并加施標識的木質包裝。出口貨物使用的木質包裝,無論出口到哪個國家或地區,均應經過有效檢疫處理并加施IPPC標識。所使用的木質包裝應從檢驗檢疫機構公布的具有IPPC標識加施資格的企業購買,或委托具有標識加施資格的檢疫處理單位實施檢疫處理并加施標識,同時要求提供出境木質包裝檢疫處理合格憑證,避免因木質包裝不合格造成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