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包裝材料的安全性主要表現為材料內部殘留的有毒有害物質遷移、溶出而導致食品污染,其主要來源有:
樹脂本身具有一定毒性;樹脂中未聚合的游離單體、裂解物(氯乙烯、苯乙烯、酚類、丁腈膠、甲醛)、降解物及老化產生的有毒物質對食品安全均有影響。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指出,不是聚氯乙烯(PVC)本身而是殘存于PVC中的氯乙烯(VCM)在經口攝取后有致癌的可能,因而禁止PVC制品作為食品包裝材料。聚氯乙烯游離單體氯乙烯(VCM)具有麻醉作用,可引起人體四肢血管的收縮而產生痛感,同時具有致癌、致畸作用,它在肝臟中形成氧化氯乙烯,具有強烈的烷化作用,可與DNA結合產生腫瘤[1]。聚苯乙烯中殘留物質苯乙烯、乙苯、甲苯和異丙苯等對食品安全構成危害。苯乙烯可抑制大鼠生育,使肝、腎重量減輕。低分子量聚乙烯溶于油脂產生臘味,影響產品質量。制作奶瓶用的聚碳酸酯樹脂原料產生苯酚,有一定毒性,產生異味。這些有害物質對食品安全的影響程度取決于材料中這些物質的濃度、結合的緊密性、與材料接觸食物的性質、時間、溫度及在食品中的溶解性等。
塑料包裝表面污染。因塑料易帶電,易吸附微塵雜質和微生物,對食品形成污染。塑料制品在制造過程中添加的穩定劑、增塑劑、著色劑等助劑的毒性。食品包裝常用塑料PE(聚乙烯)、PP(聚丙烯)和PET(聚酯),因為加工過程中助劑使用較少,樹脂本身比較穩定,它們的安全性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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