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標志,就是為了讓廣大客戶在認識標識時認知品牌,并進一步了解品牌所傳遞的核心價值。任何一個品牌標志創立之初,公司高層都會對主設計師千叮萬囑,標志一定要體現品牌所蘊涵的核心價值,并且是非常直觀的體現,要讓消費者一看到標識就明白。
設計人員會按照自己的接受和鑒賞能力在設計標志,然后再用消費者測試對標志進行調性校正,事實上是彌補創作的缺陷,這應該是一種回歸設計本質的操作,因為特定設計終究是服務于特定人群的。
在如今商務社會中,標志依然大量的使用在印刷中。
標志總是用來體現一個企業的品牌核心價值的,因而品牌標志的變化無非有三種可能:
一是品牌核心價值變了,標志也必須隨之改變;
二是原有的標志不能很好的體現品牌的核心價值;
三是標志在企業戰略市場上推廣受到法律障礙。
無論是哪種情況,既然選擇了換標志,那么我們就應該設計出來一個讓大家都能接受的新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