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假冒偽劣十益泛濫的情況下,作為品牌產品必須采用當前的新材料、新工藝制作包裝,讓造假者沒能力進行仿冒。
我國現行專利法雖明確規定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以及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分別為20年、10年和10年,然而造假者卻根本不會遵守這些規則,他們會竭盡全力在最短的時間內研制出仿冒產品。毛懷林介紹,現代包裝印刷產品涉及到新材料、新工藝等,要生產相似的仿冒產品,一般需經過3至5年的研發才行。因此,作為品牌包裝,需5年左右更換一次。更換一次包裝,企業需要進行大的投入,但與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打假,更換包裝也許會更劃算。